發(fā)現異常
今年5月間,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簡稱“國網福建公司”)監(jiān)控系統(tǒng)陸續(xù)發(fā)現:2012年在全省統(tǒng)一安裝的新型智能電表中,有近百臺運行異常,是線路故障還是電表質量問題?這些運行異常的智能電表為何會集中分布在福州、福安兩地呢?
國網福建公司分別給福州、寧德供電公司下發(fā)智能電表異常運行的戶名、戶號,要求逐戶逐臺調查落實,并迅速查明智能電表運行異常的原因。
發(fā)現竊電裝置
福州、福安兩地供電公司集中計量和用電檢查人員,逐戶逐臺進行排查。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經反復、多次突擊現場檢查,這些運行異常的智能電表每次卻都是表計數據正常。福州、福安兩地供電公司只好將排查結果如實上報,更令人不解的是國網福建公司監(jiān)控系統(tǒng)發(fā)現:原來運行異常的智能電表,還在繼續(xù)異常運行;而且,運行異常智能表的戶數呈逐日猛增的態(tài)勢,分布地區(qū)還是集中在福州近郊和福安四個鄉(xiāng)鎮(zhèn)。
國網福建公司再次發(fā)出緊急通知:要求福州、福安兩地加大排查力度,務必查明真相——因為約有80萬kw/h(價值50多萬元)的電能已在智能電表異常運行中流失了。
接到福安、福州兩地用電檢查部門再次監(jiān)測正常的報告后,國網福建公司只好向國家電網公司報告,請求技術指導和援助。明知對方在竊電,卻找不到證據,這在全省乃至全國尚屬首例。
7月23日,國家電網公司和智能電表生產廠家的3名技術專家趕到福安。福安市供電公司再次集中計量和用電檢查人員,配合3名專家進行第三輪全面排查。
根據省高院、檢察院、公安廳《關于辦理盜竊電能案件的意見》(閩公通【2001】326號)第一款第3條規(guī)定:“偽造、開啟法定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的,即認定為竊電行為。”
檢查人員利用廠家?guī)淼募夹g軟件,不用拆開電表,就可查出運行異常電表被私自開啟的時間和重新關閉的時間(即作案時間)。檢查人員檢查發(fā)現每臺電表作案時間僅有5—7分鐘,說明作案者操作技術非常嫻熟,作案時間段大部分在下半夜0—4時;而且,作案者偽造的鉛封可以假亂真,非專業(yè)鑒定幾乎看不出真?zhèn)?。檢查人員因此認定:三天來反復排查的這15臺“運行異常的智能電表異常運行”用戶均為竊電戶,但這15臺智能電表在三天三夜的不定時檢測中,表計數據為何每一回都正常呢?3名專家決定,將其中最可疑的楊某梅家智能電表拆下來,送交電力實驗中心剖析檢查和進一步測試。
專案攻堅
打開楊某梅家的智能電表后,3名專家立即發(fā)現該電表內部被人為地加入(安裝)了竊電模塊。對于竊電模塊的工作性能,3名專家整整研究了一個通宵,終于發(fā)現該竊電模塊具有兩個功能:一是反監(jiān)測功能———只要一觸動電能表,該功能即會自動關閉竊電裝置,使表計數據恢復正常,等3個小時后再恢復竊電;二是竊電功能,該功能啟動后,表計數據僅有正常數據的三分之一左右,這就意味著約有三分之二的電能被盜走。
這種具有反監(jiān)測功能的竊電裝置,在全省乃至全國還是首次發(fā)現,案情震驚全國。此案因犯罪手段新型、隱蔽,涉及竊電戶眾多,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極壞,迅速上升為省掛案件。
2013年7月27日,福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福安市供電公司報案:福安有15戶用電戶通過改裝智能電表進行竊電。福安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以陳光副局長為組長、刑偵大隊長鄭建忠為副組長的專案組,抽調反兩搶犯罪偵查中隊精銳,進行專案攻堅。
7月28日,專案組首先傳喚其中竊電金額逾1500元的7戶竊電戶,這些竊電戶異口同聲地說:“我們是看廣告(小傳單),打電話138508160**與對方取得聯系。來改裝電表(安裝竊電模塊)的是兩名約50歲的福州人,他們都是半夜來,幾分鐘搞好后就走,收費標準1200—3000元不等;若是整棟樓都搞,團購價每戶只要500—800元……”但是,這些竊電戶誰也拿不出竊電廣告(小傳單)。
經查,兩名作案者的手機已在一個月前停用,在電信部門查不到購機者的信息。顯然福安供電公司歷時3個多月的三次全面大排查,早已驚動了作案者,偵查工作一時跌入低谷。
警企聯手
繳獲的部分電表
寧德市公安“三電辦”蘇仰輝主任兩地奔走、上下溝通、積極匯報。寧德市公安局主要領導聽取寧德供電公司黨政領導專題匯報后,指示市刑偵支隊立即采用技偵手段、加大偵破力度,務必盡快破案。8月1日,成立警企聯合專案組。福安供電公司莊銘文總經理要求按省、市公司部署,內緊外松地全力配合公安部門,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為偵破工作提供堅強的后勤保障,要全力以赴、隨叫隨到,要將竊電者一網打盡。
8月2日,福安市供電公司再次報稱,經進一步檢測排查,發(fā)現福安共有87戶用電戶的電表運行異常。
8月6日,國網福建公司安監(jiān)部游仁敏主任陪同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黃小虎副支隊長等人深入福安市召開警企聯席會,聽取匯報、溝通協(xié)調。在警企聯席會上,福安市公安局陳光副局長表示:將積極采用有效措施,研判、梳理有限信息,盡快揪出犯罪嫌疑人;同時要求福安、福州兩地暫停排查竊電戶,營造內緊外松氛圍,為偵查抓捕創(chuàng)造條件。刑偵總隊黃小虎副支隊長表態(tài):要動用全部資源,協(xié)調技偵、鐵路等有關部門為盡快破案創(chuàng)造條件。
在警企聯席會上,警企雙方取得共識:可以通過鐵路公安調閱發(fā)案當天從福州來福安或第二天從福安回福州的旅客資料,從中篩選、甄別出嫌疑人。
福安刑警反兩搶犯罪偵查中隊只有4名警力,在刑偵總隊協(xié)調下、在鐵路公安大力支持下,調閱了3個月來往返福州、福安之間的上萬名旅客的實名購票記錄,通過“發(fā)案前同來、發(fā)案后同回、座位靠近或者聯座”等幾個條件的篩選,經過連續(xù)幾晝夜通宵奮戰(zhàn),終于發(fā)現有兩個人———江鴻(男、1965年8月27日生、住福州臺江區(qū))、鄭璧(男、1963年2月22日生、住福州鼓樓區(qū))有重大嫌疑。
陳光副局長決定:把江鴻、鄭璧兩人照片打印出來,讓竊電戶們分批來辨認,終于確認這兩人就是改裝智能電表的嫌疑人。然而,因福州三坊七巷拆遷等原因,圍捕行動卻屢屢撲空,福安警方因此決定對這兩人展開網上追逃。
以審促偵
江鴻指認現場
鄭壁指認現場
經過福安刑警三天三夜的撒網布控和蹲守,犯罪嫌疑人江鴻于8月28日在浙江省舟山市落網。專案人員通過就地預審獲悉鄭壁下落后,連夜驅車趕回福安,在寧德、福州兩地公安局支持下,于8月29日晚在福州晉安區(qū)東山新苑逮獲犯罪嫌疑人鄭壁。
電器修理工出身的江鴻供認說:“改裝傳統(tǒng)機械電表竊電的方法,我是在福州跟周宏華學來的,我在福安也搞了幾戶。關于改裝智能電表,我是買了一臺,拆開后反復研究了三個多月才試驗成功的。但是,我找不到需要改裝智能電表的客戶群,鄭壁妻子是福安人,由他負責在福安聯系客戶。違法收入總是鄭壁得大頭,我只分得三分之一左右。”
鄭壁則哭哭啼啼地對專案人員說:“前妻留下一個女兒,現在念高中,是個品學兼優(yōu)的好孩子。我原想賺點錢供她念大學,沒想到介紹客戶竟會闖下大禍。后妻與我感情原本不好,經常賭氣跑回福安,我是前往福安尋找她時聯系到客戶的,違法所得除去吃、住、行等費用后,與江鴻平分,其實我僅僅是從犯不是主犯,不知會被判幾年?我一出事,后妻就跑了,可苦了我的女兒,我真悔不當初。”
根據省技術監(jiān)督局的測試,目前可以確認在智能電表做手腳的福安籍竊電戶就有44戶,其中有3戶因竊電金額巨大要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未構成犯罪的竊電戶要追繳電費并收取違約金。目前,還有一批電表在測試,全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警方警告“把電網視為沒有圍墻的金庫”的大大小小“電碩鼠”、“電老鼠”:涉電無小案,千萬別貪心、別伸手,江鴻、鄭壁的下場就是前車之鑒。